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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提高铁路运输质量的决定

时间:2024-06-28 14:44:3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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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提高铁路运输质量的决定

铁道部


铁道部关于提高铁路运输质量的决定
铁道部




各铁路局: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精神,落实全国铁路工作会议部署,适应铁路局全面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加快铁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三年扭亏目标,铁道部决定把提高铁路运输质量作为运输工作的重点,力争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我国铁路运输质量
得到明显提高。
一、充分认识提高运输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认真把握运输质量内涵。铁路运输质量贯穿运输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不仅涉及到运输各个环节,而且与社会紧密联系,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社会对运输质量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经济、快捷、方便、舒适。影响铁路运输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安全、服务、价格、
品牌、环境、运行、作业、设备、人员和管理等方面,抓住这些方面的质量,就抓住了铁路运输工作的主要矛盾;解决好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可以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铁路运输改革与发展。
2.提高运输质量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铁路运输的根本目的是不断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日益提高的要求。要适应这一要求,铁路运输不仅需要实现数量的扩充,更重要、更迫切的是要实现运输质量的提高。因此,抓运输质量,不仅是铁路运输企业生存与
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而且体现着社会文明与进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提高铁路社会效益的根本保障。
3.提高运输质量是拓展铁路运输市场的迫切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要全面完成铁道部确定的“三率”考核和扭亏增盈指标,铁路运输必须以满足旅客、货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认真解决旅客货主十分关心、反映强烈的运输质量问题,才能提高铁路运输市场竞争能
力,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增运增收,保证资产经营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4.提高运输质量是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的内在需要。铁路运输改革迈出了较大步伐,实施了提速和新图,推出了快速列车、夕发朝至列车、行包专列和货运“五定”班列等一批新的运输产品,在运输组织、资源配置、减员增效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要实现新产品的效益,巩固和
发展改革的成果,关键要有良好的质量作支撑。因此,在改革进程中,必须把质量问题摆在首要位置。
5.提高运输质量是实现集约经营的必然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必将在大力开拓市场的同时,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集约经营,讲究投入产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增加经济效益。要做到这一点,根本出路是提高运输质量。通过抓质量,优
化运力配置,改进运输组织,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更大产出,从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收益率。
6.清醒认识运输质量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铁路运输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与社会日益进步和人们需求日益增长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突出的是:安全不够稳定,价外收费问题突出,营销工作比较薄弱,运力保障与市场营销有脱节现象,客车晚点,货物运到期限没有保证,旅
客购票不够方便,货运办理手续较繁杂,保价理赔不够及时,服务设施不完善,人员素质难以适应运输组织的变化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铁路声誉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迫切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狠抓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程度
铁路运输企业是服务行业,服务质量是铁路运输质量的核心,要通过不懈努力,尽快使服务质量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7.加强站车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服务措施要细致周到,服务态度要热心诚恳,服务用语要标准规范;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售票窗口“高少小”的问题,进一步方便旅客购票;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改变站车厕所脏乱差的状况;抓好列车上水,保证旅客饮水供应;杜绝随意关闭厕所、
提前收卧具的现象;维护站车良好治安秩序,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
8.简化货物、行包办理手续。加快货运、行包运输改革,减少承运与交付的办理环节,真正实行一个窗口、一次收费、一票到底。要逐步推行货物、行包发到的全过程服务,尤其是发展集装箱和零散货物的门到门运输。
9.建立适应市场的价格机制。在去年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整顿价外收费,规范各项收费,坚决取消不符合铁道部规定的各项价外收费,尽快解决价外收费比重过大的问题。增加运输收费透明度,大力推行发站“一口价”,及时向社会公布运输有关各项收费。进一步加大价
格的灵活性,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
10.大力减少货损、货盗。加强装卸作业管理,认真落实装卸作业标准,切实解决装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货物破损。加大打击货盗力度,加强治安管理,对货盗严重的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减少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盗。加强保价工作,发生铁路责任事故,要实行先对外赔付、后内部
定责。
11.提高旅客列车正点水平。进一步加强调度指挥、施工管理、站车作业等工作,大力解决影响客车正点的突出问题,巩固新图实施以来客车正点工作成果,推动客车正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突出重点客车,千方百计保证快速列车、夕发朝至列车和特快列车正点运行,增强客运精品
效应。客车晚点时,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调度部门要大力组织恢复正点,车站和列车要及时向旅客通报、道歉,做好解释工作。
12.压缩货物运到期限。改进运输组织工作,提高装卸、解编、技术作业效率,大力压缩中停时,提高旅行速度,压缩货物途中运输时间;压缩发到站货物非作业停留时间和货车途中倒装时间;对影响货物列车晚点的原因,要定期分析和考核。货物到达后,车站要在24小时内通知
货主。
三、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产品质量是运输质量的集中体现,要大力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不断适应不同社会层次对铁路运输的要求。
13.1999年要根据市场需要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对新图作进一步调整,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根据市场变化不断优化客货列车开行方案,合理调整客货列车比例,优化客车“红绿”、“快慢”、“长短”和“座卧”结构,加大直达货物列车和直达成组比重,大力提高货物运输速
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层次旅客乘车和货主运货的需求。
14.不断改进运输产品。进一步完善夕发朝至列车、快速列车、城际列车、货运“五定”班列、大宗货物直达列车等产品,创出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名优特产品,把运输产品质量推上一个新水平。
15.研究开发新的增长点。加强市场调查,以市场为导向,设计更新满足市场需求的客货运输产品。完善行包运输组织,加大行包专列开行数量,实现行包运输的更大发展;改进集装箱运输管理机制,推行代理业务,开拓运输市场,促进集装箱运量增长;积极发展冷藏运输,增开鲜
活物资快运列车,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四、提高设备质量,为提高运输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设备质量是运输质量的基础,要通过强化设备质量,使客货运设施有明显改善。
16.强化设备修管用。要制定设备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修管用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加强日常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设备失修,降低设备故障,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17.重点解决直接影响为旅客货主服务的设备不完善、不配套等问题。限期解决客运车站引导设施不全、列车备品不齐、上水设备不足、空调故障多,以及货运装卸设施不配套、检斤能力不足、超偏载监测网络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有关运输安全方面的设备问题,要按照全路运输安全
工作会议的要求,切实加以解决。
五、强化安全质量,实现运输安全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运输安全是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要通过抓安全质量,强化安全基础,切实保证客货运输安全特别是旅客列车的绝对安全。
18.全面贯彻落实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适应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重点抓好逐级负责制的落实,解决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越级指挥、责任不落实、管理无序的问题。狠抓“三项内实”建设,强化安全基础。京广、京沪、京哈三
大干线及其他干线提速区段的线路基础和移动设备要满足提速安全的必备条件。其他干线和支线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达到保安全的条件。三大干线和提速区段的机车、车辆、客运乘务员,车站值班员一年内达到高级职业技能标准,每年进行一次技术业务考核和职务鉴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
度;其他干线行车主要工种职工达到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标准。加大工效挂钩、竞争上岗、安全投入保障和安全监督机制建设的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突出重点,确保旅客列车绝对安全。坚定不移地把客车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
把新的围歼客车事故100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作业环节。全路杜绝旅客列车重大大事故,行车重大大事故率控制在每百万机车总走行公里0.015件以内,道口重大路外伤亡事故明显下降。
六、深化运输改革,促进运输质量的提高
深化改革是提高运输质量的根本出路,要通过深化运输改革,进一步解决运输质量存在的问题。
19.建立健全营销组织体系。积极推进运输企业的结构调整,构建面向市场、反映灵敏、高效运转、指挥有力的营销机构,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大力开展市场调查与营销策划、新产品设计与开发、营销宣传与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形成上下协调、高效运转的营销体系。
20.建立健全营销激励机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业绩考核、工效挂钩制度,加大激励与约束力度,增强干部职工市场竞争意识,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地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1.合理调整运力配置。按照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以管好主要分界口为重点,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有机结合行政手段,加强分界口列车交接、排空和运用车分布等指标的考核,制定和完善经济考核办法,加大奖罚力度,实现对运力资源的有效调控,提高运力保障水平。
22.优化运输生产布局。充分利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后铁路局资源配置调整权利加大的有利条件,加大生产布局调整力度,合理调整编组站分工,撤并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段和车站,形成紧密、协调、高效的铁路运输网络,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23.不断改进运输组织办法。加强客流、货源组织,努力提高客车上座率和货运装车水平,改进货运“五定”班列、大宗货物直达列车开行办法,特别是在煤炭运输需求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要研究解决“白货”运输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加高附加值、高运价率货物的运量,
提高运输收入的增长质量。
七、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运输质量的保证手段
加大科技含量是提高运输质量的根本措施,要依靠科技进步,为提高运输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24.加快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路快车营业站联网售票,改革票额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站票分离。加快建设车站电子引导和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推广电子检票系统。加快行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改进行包运输组织。加快货运营销及生产管理系统建设,在全路范围内实
现货运计划的计算机管理,尽快实现货运计划与调度日班计划、货票、预确报等系统的有机衔接,大面积、大范围与货主联网;大力推进铁路集装箱运输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支持铁路各级信息网络与社会其它信息的联网,建立对市场反映灵敏、信息健全、传递及时的信息网络和渠道。
25.针对运输设备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技术攻关,切实解决列车运行不平稳、机车信号掉码、轨道电路红光带、无线列调场强盲区等问题,大力提高机车车辆、通信信号、线路桥隧等主要行车设备出厂质量和养护维修质量。
八、加强质量管理与监督,提高运输质量的保障能力
26.加强质量工作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把运输质量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来抓,按照铁道部的统一部署,在全路展开轰轰烈烈抓质量的强大声势,增强全路职工的质量意识,形成提高质量的良好氛围。要领导挂帅,精心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运输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下
大气力切实解决运输质量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运输质量监察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力度,维护质量监察的权威性。
27.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和监督检查制度。按旅客、货主的需要,对运输质量指标进行全面修订与完善,将影响安全、服务、产品、设备等各方面的质量要素进行分解,提出具体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依据质量标准,相应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运输质量日常动态与静态的监督检查
,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实现对质量要素的有效控制。
28.实行严格的质量考核。制定运输质量考核办法,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加强对质量的考核。对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铁路声誉,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格的质量考核,
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规范行为,促进运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29.实行舆论与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与旅客、货主紧密相关的服务质量标准,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和举报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认真解决,让旅客货主满意,不断树立铁路的新形象。
九、以客户为中心,狠抓运输服务质量百条计划的落实
30.运输质量内涵丰富,涉及面广,必须抓住关键,重点突破。要以旅客货主为中心,从拓展市场出发,优先解决直接影响客货营销的服务质量问题。从服务窗口开始,由表及里分层次推进。从重点部位入手,抓好精品列车、44个大客运站、73个货场,带动各项运输质量的全面
提高。为此,铁道部根据广泛的调查研究,制定了《1999年提高铁路客货运输质量的百点计划》(另发),作为提高铁路运输市场竞争能力、拓展运输市场的根本性措施。各单位要按照百点计划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针对不同问题,采取细化措施,制定标准,
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限期完成。
提高运输质量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全路广大干部职工付出艰苦努力,自觉把提高运输质量与本职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使铁路运输质量工作尽快取得明显进步,增强运输市场竞争能力,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1999年2月10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朱容基副总理的批示和《关于粉煤灰扩大利用情况的汇报》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朱容基副总理的批示和《关于粉煤灰扩大利用情况的汇报》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办公室:
今年10月27日,朱容基副总理在我委报送的《关于粉煤灰扩大利用情况的汇报》上作了批示。现将朱副总理的批示和《关于粉煤灰扩大利用情况的汇报》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朱容基副总理的批示
10月27日朱容基副总理在我委报送的《关于粉煤灰扩大利用情况的汇报》上批示:
取得成绩宣传还不够,还可请新闻煤介加强宣传以便推广。税负问题,请仲藜、怀诚同志研示。

关于粉煤灰扩大利用情况的汇报(1994年10月25日)
朱容基副总理:
根据您1992年10月关于抓实事,抓粉煤灰、煤矸石扩大利用的批示精神,近两年我委把推动粉煤灰扩大利用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来抓,并着手煤矸石的扩大利用工作。遵照您在山西考察时对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指示,我们正同有关部门研究,拟结合煤矿发展提出煤矸石扩大利
用的意见。现将粉煤灰扩大利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1987年确定把粉煤灰作为全国资源综合利用的突破口以来,在各地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取得了很大进展。1993年全国公用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量为2993万吨,比1987年的1128万吨增长1.66倍,平均每年增加310万吨;比19
92年的2547万吨增加446万吨,增长17.5%。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由1987年的23.5%和1992年的31.9%提高到34.8%;1988至1993年累计综合利用粉煤灰9833万吨,相当于节省灰场建设投资10亿元,节约土地2万多亩,而且改善了环境,取
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全国已有53个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或超过100%,不仅吃掉了当年排灰,而且消化了部分历年存灰,实现了粉煤灰当年排放当年利用的良性循环。上海市1993年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居全国首位。
粉煤灰利用途径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利用粉煤灰生产建材产品,主要用来生产粉煤灰粘土烧结砖、加气混凝土、陶粒、水泥原料和混合材等,占利用总量的35%;二是用作路基混合料和修筑路堤,占利用总量的25%;三是用于建筑工程,主要是在砂浆和混凝土中作
掺合料,占利用总量的11.3%;四是用于回填,占利用总量的15.4%;五是用于改良粘性土壤、复土造地和生产磁化肥等;六是从粉煤灰中提取高附加值产品,如选铁、选碳、回收漂珠和提取氧化铝等。
二、两年来的主要工作
1.组织制定《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93年我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的基础上,会同电力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办法较之过去的一些政策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1)明确了粉煤灰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利用原则增加了“各方协作”和“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2)明确了电厂对在核定合理运距范围内大用量直接利用粉煤灰给予适当的装运补助费。(3)对排放粉煤灰制定了一些限制性的措施。(4)对
过去在政策上一些不明确的规定重新进行了界定。目前各地区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已有3个省、自治区颁布了实施细则。
2.召开全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会议。根据前几年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为了推动粉煤灰的扩大利用,我委于去年6月会同电力部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交流了1987年以来全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经验;制定了到本世纪
末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主要任务、具体目标;提出了粉煤灰扩大利用的对策措施。石万鹏、陆延昌同志到会讲了话。
3.认真抓好粉煤灰扩大利用的组织协调工作。去年2月,河北省政府提出在京深高速公路和石太线高速公路利用1000万吨粉煤灰修筑路堤。但由于电厂和交通部门在费用补贴问题上分歧较大,未能落实。为此,我委出面协调,并经河北省经贸委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各方达成了
一致意见。现已决定,利用1500万吨粉煤灰修筑高速公路(相当于目前全国用量的50%),由电厂部门给予交通部门每吨5元的装运费补助,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这一重大举措对全国粉煤灰的扩大利用已产生积极的影响。
4.调查研究实行新税制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税收优惠方案的建议。今年二季度我们组织地方经委、有关部门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调查。7月份,经商财政部向308个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其中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53个)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下
发了“关于实行新税制与原税制对比调查表”,并进行了汇总分析;请财政部的同志到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召开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问题的请示”的报告。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修订国发〔1985〕11
7号文的重要内容,为粉煤灰的扩大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5.组织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我们把大掺量、低成本、效益好的粉煤灰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投资省、大用量、直接利用粉煤灰技术作为重点,如组织开发了掺灰量达90%的粉煤灰烧结砖技术;支持高掺量粉煤灰新型建材产品和早强型粉煤
灰水泥的示范;支持粉煤灰分选技术的研究开发等。
6.组织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与管理培训,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提高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与管理水平,今年9月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举办了“中-欧粉煤灰综合利用研讨会”,请欧共体专家讲学,促进了中欧在粉煤灰综合利用政策与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11月初还将
在上海举办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与管理培训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不平衡。一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目前有二分之一的地区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8个地区利用率达到50%以上;10个地区利用率不足30%。二是电厂间发展不平衡。全国有三分之一的电厂粉煤灰利用率达到或超过50%,有7个电力局粉煤灰
利用率低于15%,在大中型电厂中,还有13个电厂未开展综合利用,有的继续向江河湖海排灰。
2.实行新税制后,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税负增加较多,企业亏损严重,生产经营出现萎缩势头。税改前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享受的是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即使这样,绝大多数为微利企业。税改后,这些企业税负均有较大提高,企业难以承受。今年1~4月,53个粉煤灰综合利用企
业新增值税比原增值税多交665万元,负担率为9.18%,增加了6.36个百分点。今年5月份后,虽执行了按6%计征增值税,但税负仍较重。5~6月新增值税比原增值税多交395万元,负担率为8.26%,增加了4.61个百分点。由于税负增加较多,企业难以为继。全
国最大的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北京加气混凝土三厂,1993年在全部免税的情况下,仅盈利4697元。如果没有免税扶持,该厂今年将亏损500万元,为此,该厂已提出转产,而转产的后果是,近30万吨粉煤灰只能排向永定河,严重污染环境。
3.措施不力,政策执行得不好。在过去的管理办法中,行政干预多,经济手段少;鼓励性措施多,限制性措施少,缺乏约束力。有的排灰单位有条件利用但不利用,个别排灰单位在无人利用时不收费甚至主动送上门,而当用灰企业建成后,便开始收费,或以某种理由拒绝供灰;有的
因经济利益关系长期不能解决而严重影响粉煤灰的利用。“三同时”政策没有完全落实等。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和近期工作安排
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年均增长8~9%的速度,电力工业每年将新增装机1500万,与此相适应,到2000年粉煤灰产生量将达到1.6亿吨。如不充分利用,不仅要拿出数十亿元投资建储灰场,还将增加占地30万亩。因此,抓好粉煤灰的扩大利用势在必行。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粉
煤灰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主要任务、具体目标和对策措施:
——主要任务: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实行“因地制宜、多种途径、各方协作、鼓励用灰”和“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不断扩大利用面,增加利用量,提高利用率,促进粉煤灰扩大利用有一个重大突破。
——具体目标:1995年确保实现利用粉煤灰3500万吨,力争达到4000万吨;2000年要确保实现利用粉煤灰5000万吨,力争达到6000万吨。
——对策措施: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利用步伐;明确责任,各方协力,共同抓好粉煤灰的扩大利用;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宏观管理,强化监督职能。
近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全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各地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2.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我委《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问题的请示》,国务院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论证优惠政策方案建议,并提供有关素材和背景材料。若“方案建议”得到国务院批准,我们将抓紧落实,使综合利用企业尽快
走出困境。
3.把稳定用灰与大用量直接用灰结合起来,加快利用步伐。今后若干年,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都将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将重点组织和协调各地在建筑工程和筑路等大用量直接用灰方面取得新突破。
4.加快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增加技术储备,提高技术水平。拟商铁道部组织铁路路基用粉煤灰技术的试验研究;组织粉煤灰分选技术、资源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安排若干大掺量、低成本、效益好的粉煤灰综合利用重点示范项目,提高粉煤灰制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拟组
织评审和推荐一批粉煤灰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以上汇报,当否,请示。



1994年12月1日

贵阳市优秀新产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评选奖励办法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优秀新产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评选奖励办法

 (1989年4月20日市政府发布,1994年6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修订1994年9月5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颁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调动本市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推动技术进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产品试制和新工艺研究试验以及生产建设方面的科技成果、技术改造项目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由市经委负责组织。


  第三条 评选范围
  (一)凡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经市级及市级以上项目计划审批部门组织鉴定合格或确认;具备正式的各级标准;已小批量试生产;具有先进性、实用性,有推广价值的新产品。
  (二)凡本市企、事业单位经市级及市级以上项目计划审批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投产三个月以上,已发生效益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推广应用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三)区和市直委、办、局(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在技术进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完成目标管理任务好,所管项目效益显著,组织还款积极者。
  (四)新产品通过鉴定的时间范围为上年四月一日至当年三月三十一日。项目评选时间为当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前两年内。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不能参加评选:
  (一)未经产品鉴定或无产品标准、无检测报告的;
  (二)未投放市场销售或销售后无经济效益的;
  (三)引进散件组装,国产化程度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或国外来料加工的;
  (四)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化学成份等诸方面无一重大改进和提高,而只是花色品种变化的;
  (五)除国家安排的高、大、精、尖产品外,未形成一定批量的;
  (六)矿产品、农副产品未经深度加工的;
  (七)往年申报评优未评上又无较大改进的。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能参加评选:
  (一)不符合国家技术进步政策、产业政策的;不符合国家环保法规的;
  (二)竣工投产后无经济效益的;
  (三)超过批准建设工期半年以上而无特殊理由的;
  (四)还款不积极又无正当理由的;
  (五)往年申报评优又未评上的。


  第六条 优秀新产品、优秀技术进步项目每年评选一次,市级优秀新产品的产品有效期为三年,逾期自行失效。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 优秀新产品评选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 (1)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其结构、性能指标在国内居领先地位;(2)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工艺特性、化学成份等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3)技术难度大;(4)有显著的社会效益;(5)年实际新增利润和税金在一百万元以上,有很强生命力的产品或出口创汇好,节汇多的产品;(6)产品附加值高。
  二等奖 (1)产品填补省内空白或其结构、性能指标在国内居领先地位;(2)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工艺特性、化学成份等某一方面有较大的突破;(3)技术难度较大;(4)有较显著的社会效益;(5)年实际新增利润和税金在五十万元以上,具有较强生命力的产品或能出口创汇,节汇较多的产品。
  三等奖 (1)产品结构、性能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性、工艺特性、化学成份等某一方面有一定的突破;(3)有一定的社会效益;(4)年实际新增利润和税金在二十万元以上,有一定生命力的产品或能出口创汇,节汇的产品。


  第八条 优秀项目评选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1)能在规定建设工期内完工,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的,(2)在技术、工艺、消化、吸收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果的;(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投入产出比达1:2.5以上,年创利润和税金达五百万元以上的;(4)产品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的;(5)能充分体现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后劲的;(6)总投资不超过批准扩初设计(实施方案)总概算的3%,投资省、见效快、还款好的。
  二等奖 (1)能在规定建设工期内完工,较好地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的,(2)在技术、工艺、消化、吸收等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果的;(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投入产出比达1:2以上,年创利润和税金达三百万元以上的;(4)产品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的;(5)能较好体现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后劲的;(6)总投资不超过批准扩初设计(实施方案)总概算的5%,投资省、见效快、还款好的。
  三等奖 (1)能基本在规定建设工期内完工,按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的,(2)产品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较先进地位的;(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投入产出比达1:1.5以上,年创利润和税金达一百万元以上的;(4)能体现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后劲的;(6)总投资不超过批准扩初设计(实施方案)总概算的10%,还款较积极的。


  第九条 优秀项目设特等奖和鼓励奖。特等奖奖金壹万伍千元,鼓励奖奖金伍百元。


  第十条 优秀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能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进步政策、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二)在推动技术进步管理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的;
  (三)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下达目标管理任务的。

第三章 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 奖励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壹万元;二等奖陆千元;三等奖叁千元。
  (二)优秀项目:一等奖壹万元;二等奖陆千元;三等奖叁千元。
  (三)优秀集体;评选3-5个。集体奖金人均100元(按获奖集体实有人数发给)。
  (四)优秀个人:评选50名。个人奖金每人200元。


  第十二条 奖金来源
  (一)优秀技术进步项目资金和评选活动、奖励证书、奖状、资料等费用以及优秀集体和个人奖金均由市技术改造基金列支。
  (二)由市技改基金列支的奖金和费用暂按市技术改造基金(含新产品试制费)当年总额的2%计提。


  第十三条 奖金分配由获奖单位的领导根据直接有功人员对开发项目(产品)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其中70%奖励给主要有功人员。如果同时获得国家、省、市优秀项目(产品)的奖励,按最高等级的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奖。


  第十四条 评选出的优秀新产品、优秀项目,先在贵阳晚报上公布评选结果,一个月后无异议者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并授予《贵阳优秀新产品》、《贵阳市优秀技术改造项目》称号。对获奖单位和主要有功人员(含先进管理人员)发给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状和奖励证书。

第四章 组织和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 成立市优秀新产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设在市经委内)。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同时成立专业评审组。评委会任职一届,每届任期一年。
  各区、市直有关局(公司)相应成立优秀新产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评选小组,在评委会领导下工作。


  第十六条 凡申请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贵州省优秀新产品评选项目卡》、《贵阳市技术进步优秀项目推荐卡》和《贵阳市技术进步优秀管理集体及个人推荐卡》的要求,分别填写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新产品在申报时必须将产品说明书、鉴定证书、产品标准、性能检测报告、技术经济报告、用户意见和彩照等成套资料装订成册连同项目卡一式二份报经区、市直有关局(公司)评选后再报市经委。
  优秀集体要求填写出书面总结材料连同推荐卡一式二份,优秀个人需填写推荐卡一份,由区、市直有关局(公司)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市经委。


  第十八条 各区、市直有关局(公司)应于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将评优材料报市经委,由市经委负责对项目的初审,每年六月底前由专业组负责初评,评委会负责总评并将评选结果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第十九条 凡获得市优秀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优秀新产品和优秀项目的评选。


  第二十条 优秀新产品和优秀技改项目的评选工作应科学求实,认真负责。凡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荣誉者,立即撤销奖励,通报全市,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还可以并处。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贵阳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