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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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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

深府〔2009〕2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

  第一条 为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加快产业集聚,使互联网产业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深圳未来产业优势地位,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市政府设立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审议。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农业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金融办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建立深圳互联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协调工作、互联网企业认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审定及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等3个部门组成,根据议题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第三条 自2009年起,连续7年,市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技术进步资金每年各安排1亿元,市财政新增2亿元,每年集中5亿元,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互联网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引进与相关技术改造,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与品牌培育,以及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发展等。

  市知识产权、标准战略、文化产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向互联网产业倾斜,共同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各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我市互联网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并予以配套资助。

  第四条 加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对互联网产业的支持力度,在关键技术上开展一批重大产业技术攻关项目与应用示范,增强互联网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 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互联网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最高50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及技术转移资助。

  互联网企业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并在深圳实施的,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互联网企业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企业技术中心、973和863等各类国家计划及项目,在深圳建设实施的,予以最高800万元配套支持;并支持互联网企业承担各类省级科技计划及项目。

  加强互联网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对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予以资助。

  第六条 鼓励互联网产业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来深圳创业,参加我市举办的全国性创业大赛。市科技研发资金每年安排600万元支持竞赛优胜者在深圳实施竞赛优胜互联网产业项目或者创办互联网创业企业,并可以优先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

  在本市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连续从事研发工作1年以上的创新人才,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资助。

  鼓励互联网产业人才申报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优惠政策。

  逐步建立互联网产业创新人才支撑体系。政府、企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科研机构、民间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努力,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人才,建立互联网产业专业人才库和专家库。

  第七条 在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拥有核心发明专利、自主关键技术及自主名优品牌的互联网企业。

  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深圳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互联网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总部(含区域性总部),按照我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有关规定,优先认定为总部企业,在享受总部企业优惠政策的同时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并优先予以用地安排。

  第八条 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在深圳从事电子商务服务、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纳税当年,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互联网企业予以一次性最高10万元资助,服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予以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助。

  互联网企业承担国家、省电子商务专项项目,集中专项资金予以配套资助。

  第九条 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

  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年发布5家优秀互联网新业态企业,集中专项资金予以每家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

  第十条 鼓励互联网企业进行资质认证,合法经营。对取得内容提供商(ICP)经营许可证或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运营资格的互联网企业予以一次性资助1万元。

  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研发资助。

  鼓励发展互联网内容产业。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的动漫游戏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予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助。获多级奖励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奖励。对经国家出版总署和文化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奖励10万元;获国家出版总署和文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款奖励20万元。

  第十一条 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动漫产业,经认定为动漫企业的互联网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其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鼓励互联网企业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互联网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第十二条 保障互联网产业用房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鼓励各区通过收购旧厂房等方式建设互联网产业集聚地,经认定为互联网产业特色工业园的,市技术进步资金予以公共服务平台与配套设施建设资助。

  第十三条 互联网产业用房优先纳入创新型产业用房规划,支持互联网初创企业入驻,对入驻政府投资互联网产业用房企业予以2年免房租、第3年房租减半资助,并提供带宽、服务器等相关配套服务,降低初创企业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十四条 加大对互联网产业园区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兴建互联网产业园,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特色工业园,市技术进步资金予以公共服务平台与配套设施建设资助。

  鼓励互联网企业入驻互联网产业园,对入驻企业予以房租优惠,并优先推荐创业投资资金和担保资金支持。

  第十五条 加强互联网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每年可以安排400万元资金用于互联网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数字版权研究基地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集中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用于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重大课题研究、知识产权权利流转新模式研究以及国际交流;民营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每年可以安排200万元用于互联网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互联网标准人才培训及先进管理体系的引进。

  第十六条 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加大对互联网产业标准化活动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研制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从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

  第十七条 互联网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政府行政办公用品、政府投资项目中,需采购互联网产业终端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国家和本市企业生产、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自主创新产品。

  第十八条 拓展国内外市场专项资金和会展资金每年共安排不低于50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互联网企业参加境外互联网产业专业展会,以及在深圳举办专业展览会及论坛等活动。

  第十九条 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扶持、风险代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互联网产业。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加大对互联网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互联网产业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互联网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互联网企业。经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种子期的互联网创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当年起,按照该创业投资企业占被投企业的股权比例,前两年予以100%资助,后三年予以50%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其对互联网创业企业投资额。

  鼓励我市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在境内上市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境外上市企业与券商签订有关上市协议、且其有关上市申请已被境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按照现有民营及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规定的企业上市项目资助条件和资助金额予以资助。

  推进深圳高新区内从事互联网产业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工作,对在该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第二十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组建中介机构联合服务平台,开展产业发展研究、政府决策咨询、人才培养与交流等产业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或者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的通知
乌政办[2005]136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七日

乌鲁木齐市安全事故指标考核界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界定区(县)、部门在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方面的行政责任,根据《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数据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消防局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事故指标原则上计入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军队、武警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除外。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相应交警大队的对口区人民政府。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除外),其事故指标原则上计入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认定为纵火造成的火灾事故除外)。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予以界定:
(一)中央、自治区和兵团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界定。
(二)市属有关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该部门。
(三)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予以界定:
(一)中央、自治区和兵团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界定。
(二)市属有关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该部门。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按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界定。
第六条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其事故指标同时计入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下列规定予以界定: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市建委。中央、自治区、兵团所属建设施工企业和注册地在本市以外的建设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界定。
(二)拆除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自治区建设厅规定予以界定。
(三)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事故指标计入事故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
第八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安全事故,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予以界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5年9月7日


王者网游 《魔兽世界》被诉侵权 律师点评中诉美知识产权第一大案

许峰

今年8月14日,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子”)称已对当前热门网游《魔兽世界》的制作商美国暴雪公司、中国大陆地区的运营商上海九城及九城指定的分销商北京情文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该案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索赔金额达1亿元人民币。
方正电子称,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中大量复制、使用了方正电子自主研发、编写、集合而成的方正字库中的方正北魏楷书、方正剪纸、方正细黑一等5款方正字体,侵犯了方正电子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对方正字库享有的著作权。

律师点评一 案件的管辖策略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相对于传统的民商事案件而言,类型新、不确定性因素多、可借鉴案例少,与涉案技术问题联系紧密,因此对法官及代理律师的综合素质要求非常高。而且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往往与诉讼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挂钩,同时,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特别是选择本地法院管辖,能够享受到诉讼便利、尽可能排除诉讼外因素的本地优势。因此,在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对管辖法院的选择是整个诉讼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有关诉讼属地管辖的规定,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被告所在地以及侵权行为地法院有管辖权。其中,被告所在地是指任一被告的住所地,对于公司被告即为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往往是侵权产品的制造地或销售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实施侵权行为的,还往往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特殊情况下,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也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从侵权行为地分析,涉嫌侵权的网络游戏《魔兽世界》在北京无疑是有销售和运营行为的,北京是本案的侵权行为地,北京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从被告所在地分析,在本案当中,暴雪和九城两公司分别作为网络游戏《魔兽世界》的制作商和运营商,成为被告自然是情理之中。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北京情文公司作为销售者,只要证明其销售的《魔兽世界》光盘及相关产品有合法来源,即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对情文公司的起诉,并非是出于诉讼实体问题的考虑,而是为了进一步确保北京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在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因为侵权产品的制造地可能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的还十分隐蔽,但侵权产品的销售地往往会遍布全国,因此将侵权产品的批发商、分销商等销售者一并纳入被告,成为权利人选择诉讼管辖地的重要策略。对于有经验的知识产权律师而言,甚至会有意在某地造成销售事实,并通过合法的手段锁定证据,从而达到选择该地法院管辖的目的。

律师点评二 索赔的定价策略
据方正电子初步统计,《魔兽世界》仅在中国就有750万个被激活的游戏账户。据此计算,方正电子认为,《魔兽世界》给其带来的损失至少是10亿元,而考虑到诉讼成本等因素,暂时以1亿元的索赔额起诉。
在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从法律意义上分析,索赔额的确定主要考虑赔偿依据、诉讼成本以及案件级别管辖三大因素。
从本案来看,尽管方正电子预计其损失额至少在10亿元,但从其公开的材料来看,其索赔额的计算依据是不充分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第二,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第三,法定赔偿,即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首先,本案中方正电子的实际损失应当是其预期正常许可费用的损失,这需要方正电子拿出其以往实际履行的授权交易案例来佐证。据方正电子称,许多公司都与其有字库方面的合作,合作模式有三种:一种是一次性支付某一款字库的授权使用费;一种是按照产品的发行量或是授权许可量收取费用;另一种是保底许可费用加上部分按发行量或授权许可量计算而收取费用。方正电子在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时候,需要列举与本案类似的交易案例,结合可比的计算单位,从而计算出索赔总额。
其次,如果方正电子无法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其有证据证明的实际损失明显低于被告方的违法所得,则其应当会选择适用被告方的违法所得来计算赔偿额。九城因为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其财务数据非常透明,方正电子很容易获取其从运营《魔兽世界》中的利润数额,但要从总的利润中剥离出针对字库的赔偿数额还是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从目前已知的证据来看,一旦侵权行为成立,赔偿额应当会大大超过法定赔偿50万的上限,因此法定赔偿应当不会适用到本案当中。
从诉讼成本的角度来看,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诉讼中,原告为了尽量避免高诉讼成本的风险,往往会以较低的索赔额提起诉讼。起诉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告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以获取进一步的证据材料,同时通过证据质证程序,分析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答辩意见,从而计算出比较准确的索赔额,并据此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就需要原告采取申请延期举证、提交针对被告的反驳证据等诉讼技巧来延长举证期限,从而争取更充分的时间来分析判断索赔额。同时,实践证明,起诉时留下索赔额的增长空间对于打乱被告的诉讼策略,迫使被告接受和解、主动赔偿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这在重大案件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方正电子提出1亿元索赔额,其所需预缴的诉讼费达54万元左右,而10亿元索赔额所需预缴的诉讼费更高达500余万元,同时律师费往往也与诉讼标的额成正比。因此,方正电子提出的1亿元索赔额应当也是多方平衡的结果,而且随着诉讼程序和双方谈判的进行,不排除其在诉讼中增加索赔额的可能性。
另外,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1亿元的索赔额的经济案件属于该院管辖的范围。而且一审由北京高院审理,一旦发生二审,案件就将由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此举对于扩大案件甚至方正电子本身的社会影响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方正电子选择1亿元的索赔额,相信很大程度也是出于案件级别管辖的考虑。

律师评点三 方正字库的著作权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可以从三个层面分析方正字库的著作权属性。
第一,方正字库是否构成汇编作品?
目前,根据造字方式原理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点阵造字和矢量造字。前者即由固定的象素点来描述每个字型;而后者是目前主流的造字方式,制作者一般是运用TRUETYPE这种新型的数学字形描述技术,用数学函数通过特殊的曲线和直线来描述字的外形轮廓。但无论是何种造字方式,都是将字型描述转换为电子数据,从而将其存储于电子文档中,形成字库文件。通过计算机对字库文件的读取,显示出同一字体的繁简体汉字、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特定符号等要素。
独创性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要件。方正字库主要表现为计算机字库文件,其本质就是包含着大量字型信息的数据库。一般字库对汉字的选择和编码主要根据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95年制定的GBK(《汉字内码扩展规范》)或者GB 2312等汉字编码标准中收入的汉字而确定的,并不具备独创性,但如果方正字库中包含的汉字字型或者其对数据库的编排具有独创性,则其就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这种独创性需要方正电子通过提交相关技术资料、比较已有字库列举不同点等方式来证明。
第二,方正字库是否构成计算机软件作品?
计算机软件的主体构成部分是程序,包括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以及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即目标程序和源程序。同时,计算机软件也会包含一些文档内容,主要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因此,单纯的信息数据集合并不构成计算机软件,只有将信息数据通过可执行程序进行排序、整理、筛选、修改等处理后所得到的电子文件,才能构成计算机软件。
包括方正字库在内的字库文件,除了包含上文所称的文字字型信息外,一般还包含了文字的数据坐标和指令程序,符合计算机软件的构成要件。因此,只要其主程序符合独创性的要求,就能够整体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
第三,方正字库中的文字是否构成美术作品?
方正字库中的文字因其字型区别于通用字体,而且具有一定的美感和艺术性,与书法作品类似,可归入美术作品的范围。
对于书法作品而言,其每个字都可能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但是在考察某类字体整体是否具有独创性时,除了考量其每个字的视觉外形外,更应该考量其构字的特征。因为,无论是点阵字体还是矢量字体,字库制作者在造字时,一般不会去书写字库中的所有字体然后扫描录入,尤其是针对GBK这类包含2万余字的大字库。制作者往往是将书法家书写的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字进行拆分,获得横、竖、撇、捺、折等字根,然后根据其自定义的字体规则对字根进行组合,从而获取其他字。由此可见,一类字体的独创性,特别是通过计算机编制的字体字库,除了其文字的视觉外形外,更本质的是体现在字体的构造规则和字体特征上,根据同一规则构造出来的字,就是同一字体的字。
我国有大量的体现各式书法字体的碑帖自古流传至今,近现代也有不少书法家通过大量的作品形成了自有字体,但这些书法作品中的文字主要是通过书写文章、诗词等来表现该类字体的风格、特征,其文字量不可能覆盖当今标准的GBK、GB 2312字库所包含的文字,也就不可能与方正字库之类的字库软件中的汉字进行一一比较。但两者的字根特征及构字规则仍然是可以提炼出来进行比较的,一旦字库软件中文字的字根特征及构字规则与已有字体相同或相似,则其作为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将受到置疑。
因此,方正电子若要巩固其字库的美术作品的定性,除了要对字体视觉外形的独创性进行分析外,还应当论证其字体的构造规则和字体特征的独创性。

律师点评四 被告方涉嫌的侵权方式
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中对文字、符号的使用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游戏本身设定的文本或图片中显示出的文字或符号,另一类是由玩家或者第三方软件(主要指UserInterface,即“用户插件”)在游戏中发布的文字或符号。前者主要是指开发、汉化阶段即已嵌入游戏程序文字、符号,例如包含在游戏界面说明、游戏装备的名称及说明、技能的名称及说明、NPC(Non Player Character,即“非玩家控制角色”)对剧情、任务的描述以及游戏帮助系统等处的文字符号。后者主要是指在玩家游戏过程中,自定义的角色、团队、公会名称以及聊天、发布信息时输入并在游戏画面中显示的文字、符号,同时也包括由玩家安装的“大脚”、“团队助手”等插件在游戏中发布的说明、提示信息中使用的文字、符号。
如果被告方是以第一种方式使用了方正字库中的文字、符号,则并不必然能够推导出其开发时未经授权的复制、使用了方正字库软件。理论上,被告方也可能是在汉化时逐个将方正字库中的文字、符号复制到游戏中。如此一来,则其涉嫌侵权的对象仅仅是作为美术作品的单个汉字,而不是作为数据库汇编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作品的整个字库。据此,在计算赔偿额时,被告方使用的方正字库中文字、符号的数量将成为关键因素。
如果被告方是以第二种方式使用了方正字库中的文字、符号,则意味着九城在汉化时很可能在游戏中嵌入了相应的方正字库。因为游戏中文字、符号的显示要么是游戏调用操作系统的字库,要么是游戏自带字库,而要所有玩家在操作系统中自行安装非通用字体而保持游戏显示文字、符号的统一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被告方确实在游戏中嵌入了方正字库,则其涉嫌侵权的对象除了是作为美术作品的单个汉字,还包括作为数据库汇编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作品的整个字库。考虑到《魔兽世界》巨大的玩家数量,此种侵权方式较之前种侵权方式,其侵权的程度更深、范围更广、频率更高。但据初步观察,玩家及第三方软件在游戏中发布的文字、符号基本上为通用的黑体和隶书,侵权的可能性较小。

律师点评五 九城的内忧外患
本案的诉讼程序才刚刚拉开帷幕,前景未卜,但一亿元的索赔标的无疑会给九城带来巨大的压力。尽管作为游戏的制作商和游戏运营的授权者,暴雪公司无疑在诉讼中难逃干系,但被诉的侵权行为是发生在九城负责的汉化阶段,而且处于强势地位的暴雪公司在授权九城运营的协议中,必然会对游戏运营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做出有利于其的免责约定,因此即使双方被判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内部之间九城也将承担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损失。而且一旦判决侵权成立,原告或者法院不会舍近求远的去要求暴雪公司履行判决,支付赔偿,而必定会首当其冲的将九城作为执行对象。总而言之,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九城无疑将成为本案的主要责任承担者。
九城面对的问题远不止于此。“防沉迷系统”的推行、虚拟财产的争论、盗号、外挂、私服等国内网络游戏行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网游领头羊《魔兽世界》这款游戏中显得的尤为突出。此外,由于九城对玩家热情的低估导致对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准备不足产生高峰时段游戏延迟过高、频繁掉线甚至服务器当机等问题,引起了大量的投诉。而且,《魔兽世界》在内地运营已逾两年,而两年是大多数网游的生命周期。尽管暴雪和九城通过建立跨服战场、合并旧服务器、增开新服务器等手段吸引玩家,但还是无法避免玩家的逐渐流失。尤其是去年底九城即已宣称签约代理的《魔兽世界》资料片《燃烧的远征》迟迟不能推出,引起了大量的猜疑,甚至有人将此与本案联系在一起。
根据九城今年第一季度的财报,第一季度净营收为人民币3.140亿元(约合3859万美元),其中来自于《魔兽世界》的净营收为人民币2.814亿元,占该季度净营收的90%。而根据九城刚刚于北京时间8月29日凌晨发布的今年第二季度的财报,该季净利润同比下滑40%,受此影响,九城股价周二在纳斯达克盘后交易中大跌13.26%,相信这与《魔兽世界》盈利能力的退化密不可分。由此可见,九城在盈利上对《魔兽世界》的过度依赖,使得《魔兽世界》成为关系到九城成败的最大的决定因素。所幸的是,8月28日,《魔兽世界》官方网站发布了资料片《燃烧的远征》将于9月全面上线的消息,相信马上又会掀起新一轮的“魔兽”狂潮,这也是九城巩固其国内电子游戏业领军企业地位的良机。

律师点评六 危机处理